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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老体协关于开展创建第二批 “全国健身球操之乡”活动的通知

2014-12-04 09:39

  体老字〔2014〕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老年人体协、各行业老年人体协: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充分发挥健身球操运动在全民健身事业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健身球操项目科学和健康地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创建第二批 “全国健身球操之乡”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意义及目的:

  自体老字[2008]36号文,关于授予“内蒙古自治区”等28个单位为 “全国健身球操之乡”称号以来,已历时六年。现有必要对近年来涌现出的开展健身球操运动成绩突出的基层单位,进行评比和表彰。以进一步推动这项由我国老年人自创的,简单易行、功效独特的运动的深入开展,建立健全健身球操活动的群众组织、加大健身球操骨干的培养力度,带动更多的中老年群众投身到全民健身活动之中,为发展体育事业做出新贡献。

  二、活动组织

  创建“全国健身球操之乡”活动由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主办,健身球操专项委员会组织实施。

  三、创建条件

  (一)县(市、区)老年人体育协会将开展健身球操活动纳入工作计划,指定专人负责。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有人兼管健身球操群众活动的开展和推广。

  (二)建立健身球操活动的骨干队伍(教练员、指导员、裁判员等),人数要达到本县(市、区)经常参加健身活动的老年人数的0.5%。

  (三)经常参加健身球操活动的老年人占本县(市、区)老年体育人口总数的5%。

  (四)重视健身球操健身作用的宣传推广工作,普及推广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推出的健身球操规定套路工作成绩突出,支持这项运动的可持续发展。

  (五)能够积极申办和参加全国展示交流、培训和“健身球操之乡”邀请赛等活动。

  四、申报办法

  (一)凡申报“全国健身球操之乡”的单位,由县(市、区)老年人体协或直属单位提出申请,报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老年人体协及各行业老年人体协推荐并签署意见后,于2015年4月29日前报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健身球操专项委员会,逾期不予受理评审。

  (二)申报材料包括:文字说明(创建条件中要求的数据,同时提供电子版本),开展健身球操活动的材料和媒体报道资料(复印件)、照片和光盘等相关证明材料。

  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健身球操专项委员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建敏

  电 话:(0532)82661256

  传 真:(0532)82661258、82662208

  邮 编:266071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西陵峡路21号(青岛市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

  (三)中国老年人体协健身球操专项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经评审合格报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批准后授予“全国健身球操之乡”称号,并颁发牌匾,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请各省(区、市)老年人体育协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积极发动,支持“全国健身球操之乡”创建工作的全面开展,确保此项工作科学、有序地进行。

  附件: “全国健身球操之乡”申报表

  中国老年人体协

  201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