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竞技体育处,有关体校、学校、俱乐部、社会组织、企业、个人:
为促进我国体操(类)项目运动训练和竞赛水平的不断提高,根据我国体操(类)项目运动训练和竞赛组织的规律、特点以及结合现阶段实际情况,特制定《体操(类)项目训练管理办法》和《体操(类)项目竞赛管理办法》。现印发全国征求意见,望各单位及个人认真研究,如实反馈意见,请将书面意见于2022年12月26日17: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ticaobu@163.com。
联 系 人:赵余骏
联系电话:010-87182274
体育总局体操中心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