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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国体操锦标赛暨东京奥运会选拔赛、第十四届全运会体操资格赛竞赛规程

2021-04-25 11:51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时间:2021年4月29日至5月10日

  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二、竞赛项目

  男子:团体、个人全能、自由体操、鞍马、吊环、跳马、双杠、单杠

  女子:团体、个人全能、跳马、高低杠、平衡木、自由体操

  三、参加单位和人员

  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

  各省市体操项目管理中心(协会)或体工队、各级各类体校(体育运动学校、竞技体校、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单项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中学)、俱乐部和个人均可报名参赛。

  四、运动员资格

  (一)参赛年龄

  1、男运动员:17岁及以上(2004年12月31日前出生)

  2、女运动员:15岁及以上(2006年12月31日前出生)

  参加女子团体的单位最多可报2名14岁的运动员(2007年12月31日前出生)。

  (二)运动员年龄资格以二代身份证为准,已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的运动员,注册年龄和二代身份证年龄一致方可参赛。

  (三)运动员体能测试成绩达到准入标准方可参加第十四届全运会体操资格赛。

  (四)健康要求

  1、参赛单位应对参赛运动员、随队官员(含裁判员)的健康状况和意外伤害负责,并承担与参加比赛有关的一切风险。以个人身份参赛的运动员对自己的健康状况和意外伤害负责,并承担与参加比赛有关的一切风险。该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赛事期间可能发生的任何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报名参赛即意味着各参赛单位和有关人员完全理解并接受本约定,并放弃追究办赛相关单位法律责任的权利。

  2、参赛运动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证明身体健康。

  体操是一项技术要求高、艺术表现力强,有一定运动风险的竞技项目,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体操训练的基础。参赛单位应在赛前对参赛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并确认可以健康状态参加比赛。有以下身体状况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比赛日前两周以内患感冒;

  (7)其它不适合运动的疾病;

  (8)孕妇。

  五、参加办法

  (一)参加人数

  1、参加团体比赛的单位可报男、女运动员各6名,可报在编官员为:男、女队领队各1名,男、女队教练各3名,男、女队医生各1名;女队教练中必须至少有1名女教练。参加团体比赛的单位,除团体外,男子、女子还可再报运动员参加个人比赛,人数不限,可再报在编教练最多2人。

  2、未能组成团体,仅参加个人比赛的单位可报男、女运动员各3名,可报在编官员为:领队1名,男、女队教练各2名,医生1名。女队教练中必须至少有1名女教练。

  3、以个人身份参赛的运动员,可报教练1名、医生1名。

  4、允许各单位报超编官员(含教练等),按照超编人员标准收费。

  (二)报名要求

  1、各参赛单位和个人须于赛前一个月通过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官网的全国体操竞赛报名系统进行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在国家体操集训队训练的运动员代表原单位参加比赛,由原单位报名,占原单位名额。

  3、比赛报名截止后,原则上不得进行人员变更。

  4、报到前运动员因伤病不能参赛允许退赛,但必须在报到前以书面形式报国家体育总局体操中心批准并出示有关省市二甲或更高等级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否则需在报到时向组委会缴纳3000元罚金。

  5、随队医生名额不允许其他人员占用,应在报名时通过全国体操竞赛报名系统提交医师执业证书或按摩师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无法完成报名。

  6、参赛运动员须签署《2021年全国体操锦标赛暨东京奥运

  会选拔赛、第十四届全运会体操资格赛免责声明》,否则无法完成报名。以单位身份参赛的,由单位赛前组织运动员进行学习,告知《申明》具体内容,由单位为参赛运动员出具《申明》。以个人身份参赛的,由个人出具《申明》。《申明》须在全国体操竞赛报名系统提交原件扫描件,否则无法完成报名。

  7、参赛单位和个人须于赛前签署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的承诺书,在全国体操竞赛报名系统提交原件扫描件,否则无法完成报名。

  8、未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以个人身份参赛的运动员须在全国体操竞赛报名系统内提交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否则无法完成报名。

  9、参赛运动员必须购买保险方可参赛。具体要求如下:

  保险时间: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

  保险范围: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参加比赛过程(含参赛往返途中)出现的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急性病事故。

  各参赛单位和个人须在全国体操竞赛报名系统中提交保险单原件扫描件,报名信息和材料齐全方可通过系统审核,否则无法完成报名。

  六、竞赛办法

  (一)进行预赛暨团体决赛、全能决赛、单项决赛

  1、预赛暨团体决赛

  该赛成绩决定团体名次、参加全能决赛和单项决赛的资格,以及团体第9名及之后的排名、个人全能第25名及之后的排名和各单项第9名及之后的排名。参加团体比赛的单位可派 4-6名运动员参赛,每个项目可派4-5名运动员参加,将各单项4个最高得分计入团体分数(6-5-4赛制)。

  2、全能决赛

  该赛成绩决定全能前8名的名次。

  预赛中全能排名前24名的运动员参赛(每个单位最多2人),以预赛和全能决赛两场全能成绩之和决定全能名次。根据预赛成绩确定4名候补运动员。如果候补运动员上场,出场顺序同被替换的运动员。

  3、单项决赛

  该赛成绩决定各单项前8名的名次。

  预赛中各单项前8名的运动员参赛(每个单位最多2人)。预赛各单项成绩不带入单项决赛。根据预赛成绩确定各单项3名候补运动员。如果候补运动员上场,出场顺序同被替换的运动员。

  (二)参赛单位须在本单位预赛暨团体决赛开赛前24小时提交出场顺序至组委会总记录处,赛前24小时的期限按照各参赛单位实际比赛时间计算。如果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出场顺序,则该单位运动员的出场顺序按号码布的顺序安排。通过抽签把个人运动员分到不同的混合组进行比赛。每个混合组的参赛单位自行协商出场顺序,开赛前24小时提交由各参赛单位共同签字的出场顺序至组委会总记录处,赛前24小时的期限按照各混合组实际比赛时间计算。如果混合组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出场顺序,该组运动员的出场顺序将按照号码布的顺序安排。

  (三)参加团体比赛的单位在提交出场顺序时须将每个项目6名运动员的名字都提交。如果运动员在团体比赛中受伤,已经提交的出场顺序不能变更。把受伤运动员从出场名单中删除,将替补运动员放到同一个位置比赛。

  (四)如果运动员在预赛暨团体决赛开始前24小时之后,预赛暨团体决赛开始60分钟之前这一阶段受伤或生病,并出具经国家体育总局体操中心/组委会认定的医生(医疗机构)核实的医疗证明/报告,参赛单位可提交换人申请,由已报名的个人运动员替换受伤的运动员,替补上来的运动员应按照被替换运动员的位置进行比赛。

  (五)已获得全能决赛或单项决赛资格的运动员,其参赛单位可自主进行更换,前提是替补上来的运动员其名次必须高于第一候补。替换上来的运动员按照被替换运动员的抽签位置进行比赛。以上变更应在男子/女子体操全能决赛或单项决赛开赛前24小时完成,由运动员所在单位领队向组委会总记录处提出,总记录处进行审核,并将换人结果通知到运动队和竞赛负责人。截止时间之后仅允许伤病换人,且须出具经国家体育总局体操中心/组委会认定的医生(医疗机构)核实的医疗证明/报告。

  (六)获资格参加个人全能决赛和单项决赛的运动员如果放弃比赛,需在全能决赛和单项决赛开赛前 24 小时提交弃赛申请。

  (七)获全能决赛和单项决赛参赛资格的运动员如放弃全能决赛,仍可参加单项决赛。

  (八)打破平分

  1、预赛

  所有决赛的预赛:一旦在任何地方出现平分,将按照如下方法打破平分。

  (1)全能决赛的预赛

  如在全能决赛的预赛中出现平分,按照如下标准打破平分:

  ①将各单项的最终得分相加,总分最高者名次列前(即:男子体操根据需要依次将5个、4个、3个、2个、1个单项最高分相加;女子体操根据需要依次将3个、2个、1个单项最高分相加);

  ②如果仍然平分,则将所有项目的E分相加,总分最高者名次列前;

  ③如果仍然平分,则将所有项目的D分相加,总分最高者名次列前;

  如果仍然平分,则平分的运动员名次并列,平分运动员均进入决赛。并列人员将按照姓名拼写的计算机顺序标记“编排名次”,决赛出场顺序将以“编排名次”为准。

  (2)单项决赛的预赛

  除跳马外,在其它项目决赛的预赛中如出现平分,按如下标准打破平分:

  ①E分最高者名次列前;

  ②D分最高者名次列前;

  如果仍然平分,则平分的运动员名次并列,平分运动员均进入决赛。并列人员将按照姓名拼写的计算机顺序标记“编排名次”,决赛出场顺序将以“编排名次”为准。

  如在跳马单项决赛的预赛中出现平分,按如下标准打破平分:

  ①取平均分之前,单次跳马得分最高者名次列前;

  ②如果仍然平分,单次跳马E分最高者名次列前;

  ③如果仍然平分,单次跳马D分最高者名次列前;

  如果仍然平分,则平分的运动员名次并列,平分运动员均进入决赛。并列人员将按照姓名拼写的计算机顺序标记“编排名次”,决赛出场顺序将以“编排名次”为准。

  2、决赛

  (1)全能决赛

  如在全能决赛中出现平分,按照如下标准打破平分:

  ①将各单项的最终得分相加,总分最高者名次列前(即:

  男子体操根据需要依次将两场全能比赛10个、8个、6个、4个、2个单项最高分相加;女子体操根据需要依次将两场全能比赛6个、4个、2个单项最高分相加);

  ②如果仍然平分,则将所有项目的E分相加,总分最高者名次列前;

  ③如果仍然平分,则将所有项目的D分相加,总分最高者名次列前;

  如果仍然平分,则平分的运动员名次并列,其后名次空出。

  (2)单项决赛

  除跳马外,在其它项目的决赛中如出现平分,按如下标准打破平分:

  ①E分最高者名次列前;

  ②D分最高者名次列前;

  如果仍然平分,则平分的运动员名次并列,其后名次空出。

  跳马决赛:

  如在跳马单项决赛中出现平分,按如下标准打破平分:

  ①取平均分之前,单次跳马得分最高者名次列前;

  ②如果仍然平分,两次跳马E分最高者名次列前;

  ③如果仍然平分,两次跳马D分最高者名次列前;

  如果仍然平分,则平分的运动员名次并列,其后名次空出。

  (3)团体决赛

  如在团体决赛中出现平分,按照如下标准打破平分:

  将各单项的团体有效得分相加,总分最高者名次列前(即:男子体操根据需要依次将5个、4个、3个、2个、1个团体单项最高分相加;女子体操根据需要依次将3个、2个、1个团体单项最高分相加);

  如果仍然平分,则平分的队名次并列,其后名次空出。

  (九)采用国际体操联合会颁布的《2017-2020年版体操评分规则》、技术简报等进行评分。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奖项有8名(含)以上运动员(队)参加决赛的,录取前8名。有5-7名运动员(队)参加决赛的,按照实际运动员人(队)数进行录取。如各奖项决赛运动员人(队)数不足上述录取名额的,不再进行决赛,按照预赛成绩,参照以下原则录取:有3-4名运动员(队)参加的,减一录取。报名不足2名(含)运动员(队)的,取消设项。

  (二)为前3名的运动员(队)颁发奖牌和证书,为第4-8名的运动员(队)颁发证书。

  (三)在颁奖仪式上为获得前3名的运动员(队)颁发奖牌时,为其对应的1名主管教练员颁发获奖证书。

  (四)为赶超世界体操最高水平,特设立世界最高难度金牌,并予以奖励。

  1、个人全能世界最高难度金牌

  以2019世界体操锦标赛个人全能决赛的冠军难度分总和(男子6项D分总和、女子4项D分总和)作为世界最高难度。将本次比赛男、女个人全能冠军全能决赛难度分总和分别与世界最高难度进行比较,如冠军难度分总和超过(不含同分)世界最高难度,个人全能冠军按照2枚(1+1)金牌计算。如果平分,则名次并列。

  2、单项世界最高难度金牌

  以2019世界体操锦标赛单项决赛各单项的冠军难度分(D分)作为世界最高难度。将本次比赛单项决赛各单项的冠军难度分分别和世界最高难度进行比较。如冠军难度分超过(不含同分)世界最高难度,各单项按照2枚(1+1)金牌计算。如果平分,则名次并列。

  (五)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办法另定)。

  八、第十四届全运会参赛资格

  获得第十四届全运会体操资格赛团体前12名的运动队、个人全能前24名和各单项前8名的运动员,获得参加第十四届全运会体操决赛资格。如有变化,以国家体育总局公布的第十四届全运会体操参赛资格为准。

  九、裁判员选派

  裁判员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有关要求选派,应参加过2017-2020周期裁判员学习班,获得相应裁判证书。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十、冠名与队服广告的规定

  关于参赛队伍冠名和队服广告宣传的有关问题,参照《关于全国体操、艺术体操、蹦床、技巧比赛参赛队伍冠名和队服广告宣传有关问题的通知》〔体操字(1999)237 号〕执行。

  十一、其它

  (一)免责声明

  本次比赛期间,参赛人员出现任何人身意外受伤和其它安全问题及参加此活动而引发的一切包括财产损失、遗失等带来的后果及责任,由参赛单位(人)自行负责,主办及承办单位不承担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肖像权的使用声明

  本次比赛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商务开发合作单位有权无偿使用参赛运动员的图片、录像等,进行旨在促进体操项目发展的各项宣传、推广活动。

  十二、未尽事宜

  本规程未尽事宜按《国际体联技术规程》执行。本规程解释权归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