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2024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体群字〔2025〕26号)要求,经研究,拟推荐广州体育学院和浙江省健美(操)协会为先进单位,华东师范大学周燕和江西师范大学席毅林为先进个人。
现对上述候选单位和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24-30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体育总局体操中心事业发展部联系。联系人:马晓雯,联系电话:010-87182967。
特此通知。
中国健美操协会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