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第十四届全运会体能测试工作,确保测试的公开、公平、公正,我中心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向社会购买第十四届全运会体能测试服务。有关事宜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
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第十四届全运会体能测试服务
二、拟采购科技服务项目
购买服务需求见附件1
三、科技服务时间
2021年3月10日至第十四届全运会结束
四、投标单位条件
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三)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四)具备提供体能测试服务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场地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无重大违法记录,信用状况良好。
五、投标相关文件及要求
(一)投标文件:
1.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由竞标单位出具的项目负责人授权书;
4.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体能测试服务项目申请书(附件);
6.近三年内在服务保障工作和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约、违法、违纪、违反兴奋剂规定等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7.以往体能测试服务相关经验和能力的证明材料。
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二)投标文件需按照以上顺序装订六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正本为原章,副本为复印件。同时将盖章后的扫描件发送到邮箱327642712@qq.com。
(三)由于文件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他失误导致的后果,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六、投标材料递交时间、地点
(一)请有意向竞标的单位将以上文件于2021年1月30日前邮寄到指定地址。
详细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5号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蹦床部。
联系人:佘博 毛昕芮
电话:010-87182230/67158728
邮编:100763
(二)文件应密封并在最外层包装上写明投标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未在规定时间前递交到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以寄出日最晚1月30日为准)。
七、投标材料审核、评审与公示
(一)投标单位条件审核
我中心收到投标材料后,将对所有有意承担体能测试服务的单位资质进行审核,筛选出符合投标条件的单位。
(二)申请服务单位的选择
如果本次招标活动所涉及的各项需求无单位申请服务或投标单位均不符合本公告第四条规定的投标单位条件,则相关项目招标流标。如果单个项目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不少于一家,我中心将组织评标委员会,通过网络评标,产生中标单位。
(三)入选单位公示
我中心将于2月份对中标单位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待定。
八、签订协议
公示结束后,我中心将与无异议的科技服务中标单位商定合作事宜,约定双方权利与义务,签订合作协议。
九、监管和管理
(一)我中心将对体能测试服务承担单位的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开展不定期督导和检查。
(二)我中心将对体能测试服务实施情况进行考评,此考评结果将作为今后招标服务单位的重要依据。
(三)体能测试服务承担单位有义务对此服务的测试结果保密,除提供给我单位之外不得向其他机构或社会公众公布,未经我单位同意不得将测试结果用作其他用途。违反此项规定的行为,我单位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附:
体育总局体操中心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