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竞技体育处,有关体校、学校、俱乐部、社会组织、企业、个人:
根据我中心关于2021年全国体操锦标赛暨东京奥运会选拔赛、第十四届全运会体操资格赛裁判员选拔原则,经我中心选调、参赛各省及个人推荐报名,组成2021年全国体操锦标赛暨东京奥运会选拔赛、第十四届全运会体操资格赛裁判组,现公示如下:
仲裁委员会
仲裁主任:莫瑞蓉
仲裁委员:乔 良、黄现思、李 敬、曹 瑛
高级裁判组
男子:杨 威、董建国、喻永祥、黄 旭、马海涛、周曰智
女子:朱洁亚、刘朝辉、朱丽萍、潘 华
裁判员
男子(49人):
付 岩(北京)、牛新民(北京)、葛明津(天津)、赵卫华(天津)
杜传喜(河北)、蓝 涛(河北)、任佳佳(山西)、王 奥(山西)
张汉侠(辽宁)、毛瑞年(上海)、汤晓俊(上海)、陈 晶(江苏)
谭长青(江苏)、褚 超(浙江)、杨 兵(浙江)、吴海鸥(安徽)
龚伟忻(安徽)、曹 震(福建)、林 川(福建)、张涵劲(福建)
黄 健(江西)、龙建新(江西)、戴腾飞(山东)、李 强(山东)
郭生鹏(河南)、常德庆(河南)、杜 旻(湖北)、柯 达(湖北)
孙 伟(湖北)、匡黎飞(湖南)、李 松(湖南)、梁富亮(广东)
郑立衡(广东)、李海彬(广东)、蒋 俊(广西)、梁宏健(广西)
唐俊威(广西)、李小兵(四川)、张智祥(四川)、赵 波(四川)
牟 凡(贵州)、王奉涛(贵州)、岑 霄(云南)、黄南和(云南)
曹渝龙(陕西)、杨 辉(陕西)、陈开拓(陕西)
李 吉(北体大)、蔡玉军(中国体操学院)
女子(40人):
凌 辉(北京)、王湉湉(天津)、孙爱华(天津)、胡雯雯(河北)
乃若愚(河北)、姚瑞华(山西)、张 静(山西)、唐多多(上海)
刘婷璐(上海)、吴 珺(江苏)、朱菲菲(江苏)、周 青(浙江)
邓琳琳(安徽)、丁梦娜(安徽)、崔园园(福建)、魏如彬(福建)
曾谙琴(江西)、钟萍萍(江西)、张 磊(山东)、冯 琳(山东)
张立华(河南)、李雯娟(河南)、蔡有平(湖北)、郭 理(湖北)
夏 红(湖南)、禹 璇(湖南)、周新乐(广东)、龚 薇(广东)
熊 斌(广西)、庾 宇(广西)、傅 玉(四川)、王 卫(四川)
吴仁英(贵州)、吴雨淇(贵州)、戴玉英(云南)、段思源(云南)
田园园(陕西)、张 红(陕西)、竭晓安(北体大)
陈旭晖(中国体操学院)
公示期为2021年4月14日-4月20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疑义,请与我中心体操部联系。
联系人:赵余骏、冯玉娟
联系电话:010-87182274
特此通知。
体育总局体操中心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