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体操中心,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做好2021年东京奥运会参赛运动员选拔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坚持“公正、公平、公开”选拔原则的基础上,根据体操项目的特点和具体情况,我中心制定了《体操项目2021年东京奥运会参赛运动员选拔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对全国相关省市征求意见后,经我中心研究讨论,形成《体操项目2021年东京奥运会参赛运动员选拔办法》。
现对《选拔办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29日-5月8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疑义,请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我中心体操部,邮箱地址为ticaobu@163.com。
体育总局体操中心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