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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体操中心关于公开征集“全民健身日”主题示范活动——全国广场舞公益系列活动运营企业的通知

2022-07-16 06:28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做好新版《体育法》的宣传工作,构建大体操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全民健身日”主题活动的通知》(体群字〔2022〕139号)文件精神和我中心“十四五”大体操公益系列活动计划,体育总局群体司与我中心共同主办“全民健身日”主题示范活动——全国广场舞公益系列活动,现公开征集该活动运营企业。具体内容如下:

  一、合作内容:国家体育总局“全民健身日”主题示范活动——全国广场舞公益系列活动。

  二、合作时间:2022年8月-2025年12月

  三、活动开展范围:全国

  四、申请条件及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性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

  (二)工商系统注册为体育、教育、培训、资讯、文化类型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三)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19-2021年)有类似项目推广经验,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开展本活动运营的专业能力。

  (四)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

  (五)活动经费自筹解决。

  (六)投标人没有任何违法、违规情况。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法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投标。

  五、投标提交材料:

  (一)资信介绍(包括企业的规模、经济实力、赞助商及媒体等客户服务能力、社会形象和商业信誉方面的说明)

  (二)项目策划方案

  (三)对人力、资金和服务的投入承诺

  (四)对运营回报权益及利润分配比例或其他形式利益分配要求

  (五)疫情防控方案

  (六)安全应急处置方案

  (七)资质证明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2019-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账务报表;

  4.其他举办大型活动的证明材料。

  以上文件请于7月20日前递交到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5号,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事业发展部,联系人唐金山,电话:010-67175320,邮编:100763。文件应密封并在最外层包装上写明递交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未在规定时间前递交到达的报名文件不予受理。

  六、申报材料审核与公示

  招标工作小组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征集材料的审核、评定,确定中标单位并公示,公示日期:2022年7月25-29日。

  七、签订协议

  公示结束后,主承办单位商定合作事宜,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签订合作协议。

  附件一:“全民健身日”主题示范活动——全国广场舞公益系列活动投标意向书

  附件二:“全民健身日”主题示范活动——全国广场舞公益系列活动投标书

  附件三:“全民健身日”主题示范活动——全国广场舞公益系列活动投标评估表

  体育总局体操中心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