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日期:7月28日—8月4日
地点:四川攀枝花
二、参赛人员
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
三、竞赛项目
成年个人项目:圈、球、棒、带
少年(U15以下)个人项目:徒手、绳、圈、球、棒、带
成年集体项目:5圈、3球2绳
少年(U15以下)集体项目:5棒、5绳
四、参赛办法
(一)参赛年龄
成年个人:200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
少年(U15以下)个人: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成年集体:200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
少年集体(U15以下):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注:集体项目或个人项目200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运动员,可自行选择参加成年或少年(U15以下)中一个组别的比赛(本年度内只能单向选择)。
(二)参加人数
每单位各年龄组可报 1个队,个人项目成年和少年(U15以下)运动员各1-6人,集体项目成年和少年(U15以下)运动员各5-6人(每一名运动员至少参加一项比赛)。凡参加全部项目的单位,可报教练员6人,其他根据报项数量,每项可报教练员2人,每单位可报领队、和医生各1人。以个人身份参赛的运动员,可报教练和医生各1人。
(三)报名表提交后,一律不得更换运动员及其竞赛项目。如运动员因伤病不能参加比赛,凭医院证明在报到前办理运动员的更换手续,替换上来的运动员必须完成被替换运动员所报的所有项目的比赛,且按照被替换运动员抽取的出场顺序进行比赛。
资格赛前24小时,如运动员受伤或生病可换人,替换上来的运动员必须完成被替换运动员所报的所有项目的比赛,且按照被替换运动员抽取的出场顺序进行比赛。
五、竞赛办法
(一)个人项目:进行资格赛、全能决赛、单项决赛。资格赛也是团体总分赛,该赛成绩决定所有决赛的参赛资格。
1.团体总分赛(资格赛)
成年:每队由 3-4名运动员组成,每名运动员完成 1-4项动作,由不同运动员完成每项器械的 3套动作,共计 12套动作。
少年(U15以下):每队由 3-4名运动员组成,每名运动员完成 1-6项动作,由不同运动员完成每项器械的 3套动作,共计 18套动作。
2.全能决赛
成年:进行4个项目的比赛。参加资格赛的运动员,须参加 3-4项比赛,方可获得全能决赛的资格。取资格赛 3项最好成绩相加前18名运动员参加全能决赛,若第 18名成绩并列,则全部参加全能决赛。
少年(U15以下):进行6个项目的比赛。参加资格赛的运动员,须参加 4-6项比赛,方可获得全能决赛的资格。取资格赛 4项最好成绩相加前18名运动员参加全能决赛赛,若第 18名成绩并列,则全部参加全能决赛。
根据资格赛的名次,第 19、20 名为替补运动员,如替补运动员替换上场比赛,出场顺序按照被代替的运动员的顺序进行比赛。
3.单项决赛
成年和少年(U15以下):资格赛各单项前 8名的运动员参加该项决赛,若第 8名成绩并列,则全部参加单项决赛。
根据资格赛的名次,第 9、10名为替补运动员,如替补运动员替换上场比赛,出场顺序按照被代替的运动员的顺序进行比赛。
4.个人项目团体总分赛
每队由成年个人 2人和少年(U15以下)个人 2人参赛,每人一项,成年项目为棒、带,少年(U15以下)个人项目为圈、球,共计4套动作。
(二)集体项目:进行资格赛、全能决赛、单项决赛。资格赛也是团体总分赛,该赛成绩决定所有决赛的参赛资格。
1.团体总分赛(资格赛)
参加比赛的成年和少年(U15以下)每队完成2套不同的动作。
2.全能决赛
成年和少年(U15以下):资格赛 2套不同动作得分相加前 8名的队参加全能决赛,若第 8名成绩并列,则全部参加全能决赛。参加全能决赛的队应完成2套不同动作。
根据资格赛的名次,第 9、10名为替补队,如替补队替换上场比赛,出场顺序按照被代替队的顺序进行比赛。
3.单项决赛
成年和少年(U15以下):资格赛各单项前 8 名的队参加该项决赛,若第 8名成绩并列,则全部参加单项决赛。
根据资格赛的名次,第 9、10名为替补队,如替补队替换上场比赛,出场顺序按照被代替队的顺序进行比赛。
4.集体项目团体总分赛
每队由成年集体和少年(U15以下)集体项目各一套动作参赛。成年为 3球2绳,少年(U15以下)为 5棒,共计 2套不同的动作。
(三)比赛执行国际体操联合会颁发的《2017-2020艺术体操评分规则》。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团体总分
以资格赛中成年和少年(U15以下)个人团体名次分与集体项目成年和少年(U15以下)全能名次分相加计算成绩。名次分按照第一名 15分;第二名 14分;第三名 13分;第四名 12 分;第五名 11 分;第六名 10 分;第七名 9 分;第八名 8分,第九名以后依次类推计算。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成绩相等,则以团体总分赛中成年集体项目 2 套成绩之和的名次优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以成年个人团体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录取前八名。
(二)个人项目团体总分
以成年和少年(U15以下) 4项得分相加计算成绩,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成绩相等名次并列,录取前八名。
(三)个人团体
成年:以资格赛成年个人运动员 12套动作(每项 3套)中的 10个最好得分相加计算成绩,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成绩相等名次并列,录取前八名。
少年(U15以下):以资格赛少年(U15以下)个人运动员 18套动作(每项 3套)中的 16个最好得分相加计算成绩,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成绩相等名次并列,录取前八名。
(四)个人全能
成年:以全能决赛中个人 4项得分相加计算成绩,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成绩相等名次并列,录取前八名。
少年(U15以下):以全能决赛中个人 6项得分相加计算成绩,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成绩相等名次并列,录取前八名。
(五)个人单项
成年个人和少年(U15以下)个人均以单项决赛成绩决定名次,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成绩相等名次并列,各录取前八名。
(六)集体项目团体总分
以成年集体和少年集体不同的动作得分相加计算成绩,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成绩相等名次并列,录取前八名。
(七)集体全能
分别将成年集体和少年(U15以下)集体全能决赛中 2项得分相加计算成绩。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成绩相等名次并列,各录取前八名。
(八)集体单项
成年集体和少年(U15以下)集体均以单项决赛成绩决定名次,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成绩相等名次并列,各录取前八名。
(九)对于本次比赛中达到运动员等级标准的参赛者,可申请授予相应的运动员等级称号,等级标准参照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体竞字(2013)177号]执行。
(十)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十一)设“成套动作编排奖”、“创新奖”和“艺术表现奖”,评选办法另定。
七、裁判员和仲裁
(一)裁判员的选派办法另行通知。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照《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八、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根据补充通知规定报名。
(二)保险:参赛运动员必须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方可参赛。具体事项如下:
保险时间: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
保险种类: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范围: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参加比赛过程出现的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急性病事故。
各参赛单位必须在全国艺术体操竞赛报名系统中提交保险单原件扫描件,否则将无法完成报名。报名信息和材料齐全方可通过系统审核,完成报名。
(三)每位参赛运动员必须签署《2018年全国艺术体操锦标赛暨全国艺术体操U系列锦标赛免责声明》,在全国艺术体操竞赛报名系统提交原件扫描件,否则将无法完成报名。
(四)未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的参赛运动员须在全国艺术体操竞赛报名系统内提交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否则无法完成报名。
(五)报到:各运动队按补充通知要求报到。裁判员报到时须携带裁判员等级证书及裁判服,不符合等级要求和不按时报到者不予安排裁判工作,经费自理。
(六)比赛音乐:报名后将运动员参赛的成套动作音乐(Mp3格式)发送至体育总局体操中心艺术体操部邮箱ystcb221@126.com。
报到时将运动员参赛的成套动作音乐 CD 盘交大会,逾期未交将按照规则执行,取消比赛资格,经费自理。
九、其它
参赛队伍冠名和队服广告宣传的有关问题,参照《关于中国体操、艺术体操、蹦床、技巧比赛参赛队伍冠名和队服广告宣传有关的通知》[体操字(1999)237号]执行。
十、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一)由赛事活动承办单位协调当地政府职能部门成立救援和保障机构。
(二)赛事活动组委会下设安全保卫部具体履行安保职责。
(三)赛事活动组委会须确定应急工作信息员和应急电话,负责预警信息的采集和汇报。组委会负责对信息员和救援人员进行培训。
(四)预警信息按应急工作组织程序逐级上报,重要信息要随时报告。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