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操字〔2020〕172号
体育总局体操中心关于艺术体操初级教练员岗位
专项技能考核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体育教练员岗位培训管理暂行办法》(体规字〔2019〕1号)相关规定,按照《艺术体操初级教练员岗位培训专项技能考核办法和标准》(体操字〔2019〕386号),拟举办艺术体操初级教练员岗位专项技能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0年6月24日,9:30-11:00 。
二、考核形式
受疫情影响,本次考核采用线上答题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闭卷作答。
三、考核对象
按照《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2019年全国初级教练员岗位培训考试(秋季)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体科字〔2019〕136号),已报名参加初级教练员岗位培训并通过《教练员职业素养》、《运动训练基础综合》、《运动训练应用综合》三项理论考试者方可参加本次初级教练员专项技能考核。
四、考核内容
参照《艺术体操初级教练员岗位培训专项技能考试大纲》(体操字〔2019〕386号)。
五、考核标准
60分及以上记为合格。
六、成绩公布
考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申请者可通过 “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和“体教联盟”手机APP查询考核结果。
七、考试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8号)处理。
体育总局体操中心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