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竞技体育处,有关体校、学校、俱乐部、社会组织、企业、个人:
根据我中心关于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艺术体操资格赛裁判员选派原则,经我中心选调、参赛各省区市推荐,并经过前期审核,形成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艺术体操资格赛技术官员名单,现公示如下:
仲裁委员会
仲裁主任:刁在箴
仲裁委员:张文梅、陈剑芬、吕远洋、李翠玲
高级裁判组
组长(总裁判长):樊 铭(北体大,国际级)
成员:
周小琴(四川,国际级)、黄俊亚(北体大,国际级)、
张 洋(首体院,国际级)、顾 倩(上海、国家级)、
邵 媛(江苏、国家级)、徐 恬(浙江、国家级)
裁判员
陈思慧(北京)、杨 雯(天津)、刘亚娟(河北)、
刘思淼(河北)、冀 红(山西)、梁文娟(山西)、
刘 舒(辽宁)、海英楠(辽宁)、张秋萍(上海)、
毛 蕾(上海)、夏贝儿(江苏)、金珂冰(江苏)、
童瑞瑶(浙江)、陈莹莹(浙江)、王利新(山东)、
周婷婷(山东)、刘 芳(广东)、赖蒨伊(广东)、
陈 卉(广西)、袁佳雪(广西)、卢思豆(重庆)、
杨雪娇(重庆)、曾 梅(四川)、韩 婕(四川)、
陈 琳(贵州)、莫 丹(贵州)、屈 桃(陕西)、
杨 梅(北体大)。
总记录长
钱裕嘉(江苏)
宣告
焦 瑞(北体大)
公示期为5月25-28日。如对拟选派人选有异议,请与我中心艺术体操部联系。电话:010-87182275。
体育总局体操中心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