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9年5月20日至5月26日在天津市举行。
二、竞赛项目:
(一)蹦床
男子蹦床团体、女子蹦床团体、男子蹦床个人、女子蹦床个人、男子双人同步、女子双人同步。
(二)单跳
男子单跳团体、女子单跳团体、男子单跳个人、女子单跳个人。
(三)双蹦床
男子双蹦床团体、女子双蹦床团体、男子双蹦床个人、女子双蹦床个人。
三、参赛资格:
(一)参赛队可按以下形式组队报名参赛:
各级体育部门代表队;各级教育部门的学校代表队;各级体校代表队;各级社会组织代表队;其他符合条件的代表队;个人。
(二)参赛队可按以下名额组队报名参赛:
(三)运动员参赛年龄:2004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者。
(四)报到后运动员因伤病不能参加比赛,须凭医生证明在赛前24小时办理更换手续。参加蹦床个人、单跳个人、双蹦床个人和双人同步决赛的运动员不得更换,因故弃权,由随后名次递补。
四、竞赛办法:
(一)进行预赛和决赛。
(二)蹦床团体预赛每队由3-4名运动员组成,每人完成符合要求的第一套动作和第二套动作,计每套得分高的3名运动员成绩。单跳团体预赛每队由2-4名运动员组成,每人完成两套符合要求的自选动作,计每套得分高的2名运动员成绩。双蹦床团体预赛每队由2-4名运动员组成,每人完成两套符合要求的自选动作,计每套得分高的2名运动员成绩。蹦床同步预赛,每对完成符合要求的第一套动作和第二套动作,得分相加排列资格赛名次。
(三)团体预赛也分别是蹦床个人、单跳个人和双蹦床个人的预赛。
(四)获团体预赛男、女前8名的队进行决赛。蹦床团体决赛由3名运动员组成,单跳团体决赛由2名运动员组成,双蹦床团体决赛由2名运动员组成。运动员分别完成一套自选动作,计分从零开始。得分相加排列团体名次。
(五)获预赛蹦床个人、单跳个人前12名和双人同步、双蹦床个人前8名的运动员将进行决赛。决赛蹦床和双人同步运动员完成一套自选动作,单跳和双蹦床运动员完成两套符合要求的自选动作,计分从零开始。
(六)竞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的2017-2020年版国际蹦床评分规则。
(七)打破平分规则
如有并列将按照国际规则打破评分的办法执行。
五、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单项团体和单项个人以决赛成绩评定名次,录取前8名,予以奖励。
(二)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请各参赛单位于赛前30天登录网站www.chn-tr.cn提交报名(不用邮寄报名表,只需将保险扫描件发至332584702@qq.com)。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二)报到:
各运动队、裁判员于赛前3天到赛区报到。裁判员报到应随身携带裁判等级证书,不符合等级要求和不按时报到者,大会将不安排裁判工作,经费自理。
(三)各单位在报到当天向大会竞赛组递交运动员比赛卡,否则扣团体0.3分。无团体扣个人0.3分。
七、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裁判员由参赛队报名推荐,有效级别至少为一级,辅助裁判由承办单位选派。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八、其它:
(一)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二)本规程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