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体操中心关于蹦床项目东京奥运会选拔积分赛裁判选拔原则,经各省协商推荐,组成东京奥运会选拔积分赛第四站裁判组,现公示如下:
总裁判长:赵漪波
裁 判 员:
廖元金(福建)、姚志华(广东)、夏明磊(浙江)、
罗 丹(湖南)、姚 蒙(江苏)、李恩琦(山东)、
徐颖琦(上海)、冯本余(山西)、祝 欢(广西)、
刘 洋(天津)、刘伶燕(辽宁)
公示期为2021年5月6日-5月11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疑义,请与我中心蹦床部联系。
联系人:佘博、毛昕芮
联系电话:010-87182230
特此通知。
体育总局体操中心
2021年5月6日